請原諒我用「熱門音樂」這樣一個尷尬的詞來開場,我並不是刻意要向余光致敬。我們在一個錯把搖滾當成熱門音樂的地方混了四年,以為大學畢業後就可以站上野台,最後卻連野台都停辦了,該死的demo帶仍未完成。結果,我們莫名其妙地成為後福特主義下等著接通告的B咖藝人。
但你畢竟還是個滾青,只有滾青才會買六把吉他加一排效果器,雖然它們都很便宜。「其中一把六百塊的,音箱裂了,但整排EQ還能用!」你驕傲的語氣透露了CP值是那麼地要緊。我必須說,你依舊天殺的非常龐克,但多少因為撿便宜太得意而屈從了資本主義。你的懦弱骨子裡很基進,但擁有素人才有的感性。
看著你的身影,我想起張克帆去年上康熙。從「紅孩兒」時代他唱歌就好聽,沒發福以前一整個陽光帥氣。他說歡歡仍是他心中永遠的女神,「教會了我所有男孩不知道的事。」終究,女神嫁給別的男人又離去,男孩變成了放棄搖滾的通告藝人,在節目上談論跨年趴要找幾個妹。
我相信你依舊才華洋溢,我相信這一切都是理想與現實該死的拉鉅,是你當初不屑走商業路線(「說好的獨立搖滾呢?」),是你太龐克,還沒出道就砸爛了社辦的音箱。態度很重要,就像所有偉大的搖滾樂團,總在某個時刻,吉他手必須跟主唱決裂,你說「我們因理念不合而單飛。」,然後幽幽點起一根煙。歷史告訴我們:如果沒有藥物、沒有性,你最好在27歲死去。